《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落地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称《法典》)即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法典》中的一些条例引发大量网友讨论,“法典明文禁止在没有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改建油烟、废气严重的餐饮项目,这个政策好,我家楼下开了几个饭店,饭点家里好大的浓烟味!”也有网友表示好奇,“新法典实施后,对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帮助?”
据了解,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总计1242条的“绿色法典”既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顶层制度升级,也直接回应市民日常关切——施工噪声、餐饮油烟、河涌黑臭、土壤安全等民生问题,都将迎来更明确的治理标准与维权依据。
近日,在生态环境部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介绍,为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准备,生态环境部正在统筹抓好相关文件清理、法典普法宣传等工作。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广东、广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也已完成多项准备工作,推动《法典》要求从纸面落到群众身边。

民生痛点靶向管控
群众环境维权更有底气
“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是《法典》的聚焦重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针对噪声扰民、油烟异味、水体黑臭、机动车尾气等高频投诉痛点,《法典》从法律层面细化监管规则,打通公众维权堵点。
日常环境管控边界更清晰。噪声治理填补了长期监管空白:不再仅限制学校、居民区等敏感区域施工,即便不在传统敏感片区,只要作业可能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就必须配备低噪声设备、安装自动监测系统、限制作业时段,从源头减少扰民。
负责人介绍,某区一处在建项目周边虽非传统敏感区域,但附近分布着几个大型社区,此前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不断。《法典》实施后,施工方必须按规定配备低噪声设备并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作业时段也受到严格限制,周边居民的“安静权”有了更硬的法律支撑。

针对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垃圾乱倒焚烧、机动车尾气等问题,《法典》也明确了监管依据,让基层处置更清晰。针对河涌黑臭问题,《法典》将其从阶段性专项攻坚固化为法定常态工作,要求动态更新监管清单、“一水体一方案”推进治理,建立返黑返臭防范机制,保障水环境长效达标。
公众维权门槛更低、保障更全。此前市民遇到环境纠纷,需零散援引多部单行法规,法条分散、衔接不畅,常面临“找法难”。《法典》实施后,各类维权诉求均可在统一法律体系中找到明确依据。
针对民事维权取证难的痛点,《法典》明确污染行为人需就“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大幅降低市民维权成本。同时《法典》打通行政、民事、刑事三类责任衔接渠道,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市民遇环境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反映,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典》处置反馈,全方位保障公众生态权益。
污染防治全链升级
治理转向精细化长效化
“依托《法典》制度框架,广东水气土固废等领域污染防治,将从分散专项治理转向系统化、长效化全链条管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水环境治理筑牢流域防线。《法典》新增入河排污口管理规定,明确责任主体的巡查维护、整治建设义务,广东将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全流程闭环管理。针对岭南水产养殖规模大的特点,《法典》首次明确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要求,将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与城郊水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全环节强化。源头管控上,《法典》要求低VOCs含量产品按规定标识,覆盖产销用全环节,推动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从根源减少臭氧污染。移动源监管从“管单车”转向“管单位”,明确重点用车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造假,从源头斩断造假产业链。以前查尾气,盯着一辆辆车跑;现在盯着用车大户 —— 物流公司、货运企业等重点用车单位必须管好自己的“车队”,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目标写入法典,直接回应了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殷切期盼,同时完善了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体系。

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同步升级。《法典》确立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原则,要求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广州正以此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目前已建成40个医疗废物智能收集点、3123套废矿物油智能收集设施,后续将依托固废信息平台实现全流程数字化追溯。此外,《法典》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新污染物治理制度框架,将有序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防范新型环境风险。
执法体系权责重塑
基层监管效能全面提升
《法典》实施对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带来根本性变革,通过明确基层执法主体资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固化协同执法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介绍,分局的执法权限合法性基础,从上级委托赋予转变为法律直接赋予。《法典》直接赋予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分局可直接以自身名义开展现场检查、查封扣押、作出行政处罚,自主完成从立案调查、法制审核到处罚决定的全流程办案,真正实现“谁办案、谁决策、谁负责”。监管范围也从传统污染防治领域,拓展至生态保护、绿色低碳、核与辐射安全等全领域。

与此同时,《法典》整合优化法律责任体系,针对稀释排放有毒有害废水、放射性废物违规处置等此前的监管空白增设处罚条款,区分违法情形设置处罚梯度,做到过罚相当,为一线执法提供清晰裁量依据。权责统一的机制也倒逼执法规范化升级,推动办案人员按复议、诉讼证据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提升案件质量。此外,《法典》将跨部门、跨区域、行刑衔接的协同机制上升为法定要求,明确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刚性制度,破解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难题,形成监管合力。
省市统筹筹备衔接
湾区共治筑牢法治底座
为保障《法典》平稳落地,广东、广州两级已提前启动全链条筹备,从普法宣贯、制度清理到区域协同全方位做好衔接。
普法宣贯分层分类推进。广东省已经实现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全覆盖研学,针对执法、法制关键岗位开展专项实训,破解基层执法适用难题;同时依托六五环境日、“法耀南粤”等活动和各种渠道、平台、载体面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典。广州市政府专题部署《法典》学习,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两期全市专题培训,覆盖近1800人次;同时打造“穗小环”“萱萱说法典”等动漫普法IP推出短视频传播,并通过“送法入企”、行业协会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前适配合规要求。
制度清理同步进行,保障法治统一。广东省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典》要求的及时推动修改废止,省生态环境厅已完成10部省级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相关法规草案已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配套立法,更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州市正推进4部地方性法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修订,既对标《法典》统一规范表述,也结合本地实践补充有效举措,确保上位法与地方细则无缝衔接。

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协同也迎来统一法治底座。依托《法典》确立的跨区域协同保护法定制度,广东将重点强化深港、珠澳的执法与应急衔接,针对省内跨界河流、近岸海域建立健全数据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应急联动机制,深化三地在大气联防联控、固废协同处置、碳市场互联互通等领域的框架协作,以刚性法治护航世界级宜居湾区建设。
随着施行日期临近,广东将持续推动《法典》要求与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实效,以严密法治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文|记者 薛仁政 许敏
图|羊城晚报资料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