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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了就不能赔偿误工费?广东金融调解员出手,3万元赔款到账!

金羊网 2026-07-01

“我都56岁了,保险公司说我退休了就不能赔误工费,这合理吗?”年事已高的刘阿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公司以“已达退休年龄”为由拒绝赔付误工费。保险公司认为退休人员不存在误工损失,刘阿姨则坚称退休后返聘为某企业总经理,收入较高,因事故无法继续工作,损失真实存在,双方为此僵持近半年。

到底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刘阿姨的误工费?广东省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受理案件后指派调解员介入开展调解。考虑到刘阿姨不了解理赔专业规则的特殊情况,调解员主动与其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听取完整陈述,将“误工费举证”“完税证明”等专业术语转化为“要证明您确实在干活挣钱”“需要官方的纳税记录”等通俗易懂的说法。在了解案情全貌后,调解员向保险公司明确指出,当事人存在“确有劳动收入、因事故被解雇、无退休金、生活困难”等具体难处,并依据广东省相关赔偿纪要阐明了“老年人举证有收入即应计算误工费”的规则。

经多轮沟通,调解员指导刘阿姨通过个税APP获取完税证明,最终保险公司同意按实际收入赔付3个月误工费共计3万元。纠纷妥善处理后,保险公司优化了涉老年人理赔材料的审核指引,加强了对老年受害人举证困难的识别与协助机制,提升了适老化理赔服务水平。

这起“小案件”,折射出广东金融纠纷调解的“大民生”。从刘阿姨的3万元误工费,到跨境金融维权难题,广东金融监管部门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近日,广东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广东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构建专业高效、便民利民的调解机制,既守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助力金融安全稳定大局。调解不是冷冰冰的“和稀泥”,而是有温度的解民忧,当专业规则遇上生活难题,一根电话线、一次耐心讲解、一份完税证明,就能把公平送到老百姓手上。这正是广东金融为民办实事的生动注脚。

文|记者 戴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