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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用“美的”是形容风扇外观好看,并非商标性使用,法院:侵权

金羊网 2026-04-13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根基,而商标,则是企业闪亮的“金字招牌”。近年来,一些“搭便车”“傍名牌”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不仅窃取了知名品牌的商誉,更扰乱了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

日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美的”的商标侵权纠纷,通过清晰的裁判,向社会传递了司法坚决保护创新、守护制造业企业知识产权的明确信号。

美的集团是家喻户晓的家电制造龙头,其“美的”商标在空调、风扇等产品上享有极高的声誉和品牌价值。然而,一家名为讯某的公司,在电商平台上批发销售壁挂风扇时,却在商品图中醒目地打上了“美的挂壁风扇”的字样,销量可观。

然而,这些风扇并非来自美的集团生产或授权。美的集团遂诉至法院,要求讯某公司赔偿损失。

讯某公司辩称,公司用的“美的”只是一个形容词,意思是“美丽的”“美好的”,是在形容风扇外观好看,并非商标性使用,所以不构成侵权。

法庭在审理中指出,讯某公司在涉案店铺展示图中使用“美的挂壁风扇”字样,其抗辩主张其使用“美的”字样在于形容商品“美丽的”“美好的”“完美的”等意思,但此类修饰词语通常并不用于修饰空调、风扇等商品,其难以让消费者联想到空调、风扇等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

即便用于修饰,讯某公司可直接完整使用“美丽的”“美好的”等表述,而非省略直接使用“美的”,显然讯某公司该抗辩主张与常理不符,故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讯某公司赔偿美的集团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当事人在二审阶段达成和解。

法官表示,商标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鲜明标识,更是其核心的知识产权与竞争壁垒。上述案件反映出当前市场中仍存在通过“搭便车”“傍名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法院的裁判,体现了司法对创新成果和品牌价值的有力保护,也向市场主体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企图通过商标攀附、制造混淆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企业,品牌建设不仅在于创造,也在于保护。企业应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及早布局商标注册,建立日常监测与维权机制。

面对侵权行为,要善于通过行政、司法等多重途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将持续发挥裁判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为营造公平透明、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文|记者 鄢敏 通讯员 张永亮 何红丽 许依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