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妇产科主任坠楼身亡,联合调查组已进入医院
河南省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邵某某坠楼身亡一事持续发酵。
8月6日,周口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联合调查组已进入医院,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周口市公安局方面称已依法介入,正在开展调查。周口市妇联则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目前尚未直接参与相关处置工作。
周口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日由卫健委牵头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已进入涉事医院,“关于事件的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周口市公安局方面也表示,公安机关已依法介入此事,正在开展调查工作。
同日,周口市妇联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目前尚未直接参与调查组的处置工作,后续会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工作。”
据邵医生亲属介绍,坠楼前,邵医生曾长期遭遇网暴。“相关网暴内容源于三起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在社交平台发布指控视频,并通过互动扩大传播,招致大量陌生网友持续性攻击。”其亲属表示,“邵医生曾于7月30日前往派出所报警,当时未被立案,次日在院方工作人员陪同下再次报警,警方随后立案,但未立即冻结涉事账号。”
多名邵医生接生过的产妇告诉记者,对于邵医生的死,她们感到惋惜和痛心。“她很温柔很细心。”胡女士去年年底在这家医院生产,当时她的主刀医师就是邵医生,“很多和她接触的产妇,都是奔着她来的六院,在周口,她是最好的(妇产科)医生之一,还有其他县城的,外省的,专门奔她来。”
患者焦女士是在去年夏天碰见邵医生的,当时她怀着身孕跟家里人闹矛盾,导致身体不适,她家离周口六院近,凌晨1点多,她前来就诊。做检查时,邵医生跟她聊天,聊着聊着,焦女士哭了,“我那两天情绪不好,她一个素昧平生的医生对我那么关心。”
那天,邵医生给焦女士的丈夫打了电话,“她就把我家里人说了一顿,说不管怎么样,得让着孕妇,她就跟亲戚说话一样,很亲切。”焦女士说。
很多患者都说,邵医生像亲人,看诊没有架子,出院时常事无巨细地交代她们如何坐月子。
邵医生亲属也告诉记者,邵医生平时很忙,“但从不摆架子,谁有事找她,她都会尽力帮忙。”邵医生家中有丈夫、儿子儿媳、孙子孙女在,“她丈夫也是德高望重的医生。母亲八十多岁了,哭得撕心裂肺。”
“我觉得她是太绝望了,没人能帮她。”邵医生丈夫张先生(化姓)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其称,跳楼前,邵医生经历了来自患者长达数月的网暴,两次报警才予以立案。
张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8月2日,公安局、卫健委及周口六院召开会议,公安局成立了三个专班,针对三个网暴账号展开调查。
8月6日,记者致电邵医生生前报警的派出所太昊路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负责此项工作,并提供相关科室电话,电话未接通,还有一个号码为空号。随后,九派新闻尝试致电周口市公安局,电话未接通。同日,九派新闻致电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电话同样无人接听。
“如果事实如家属所言,是网暴导致医生自杀,网暴者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贞说。《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实施网络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陈贞说,在本案中,已经出现了被害人自杀、社会影响恶劣的损害后果。若网络传播的内容是“捏造事实”,则网暴者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属于“自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属于“公诉”案件。而在司法实践中,侮辱罪、诽谤罪的哪些情况属于“自诉”,哪些属于“公诉”,仍面临界限不清的情况。
陈贞强调,医疗纠纷是专业性较强的一种民事纠纷,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鉴定,确定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若医生的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责任。若确有过错,即使医生已去世,医院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自南方都市报、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