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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偷拍女乘客配低俗文字引流,警方通报

金羊网综合 2025-05-12

5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官方微博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一网约车司机因偷拍和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经查,王某(男,33岁)从2025年3月起自行在网约车内安装偷拍设备,偷拍女性乘客视频,并配以低俗文字发布在网上用以引流吸粉,侵犯他人稳私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据媒体此前报道,5月9日,有一IP地址为上海的女子发布帖子称自己在乘坐网约车时,被聋哑司机偷拍了自己在车内的视频,并被上传到了某短视频平台,视频被转载到另一平台后获得了大量点赞。

女子在帖子中表示自己在乘车时知道是聋哑司机,还打赏了10元钱。“司机在车里除了公司的监控外,另外装了一个360度的监控。平时会拍摄很多女乘客视频,配一些低俗的标题引人眼球。”女子表示该司机在某平台两百多条视频全是女乘客的监控视频。

女子随后在帖子中表示,自己联系了滴滴客服,滴滴客服的处理方式为让该司机删除了与女子相关的视频,“司机只删了置顶我的视频,其他视频一条没删,甚至还留着另一条置顶视频。”

5月10日,该女子告诉记者,“司机偷拍过两百多个女生的视频。”对于记者的其他问题,截至发稿,该女子暂未回复。记者查询网传该司机个人账号,发现该司机已清空自己账号的全部内容。

滴滴客服告诉记者,“车内录音录像是平台安装的,司机是不允许私自安装录像设备的。”客服表示,不论是司机私自给乘客拍照或者录像,“都是侵权的。”同时滴滴客服表示将去核实此事,“核实成立的话,会严肃处理。”

对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虽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未明确禁止网约车车上安装监控设备,但是安装和使用监控设备过程中,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不能侵犯乘客的隐私等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网约车司机私自安装摄像头,目的是窥探乘客隐私,将监控视频用于非法目的、泄露乘客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该司机侵犯了女生的肖像权,隐私权。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司机未经允许拍摄女乘客车内视频并上传,属于公开他人私密信息,侵犯了乘客隐私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如果司机涉及有大量偷拍视频,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女子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要求司机和滴滴平台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综合自@警民直通车-闵行、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