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出台新政,助力澳门珠江西岸国际航空运输枢纽(港)建设
8月24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澳门珠江西岸国际航空运输枢纽(港)建设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扶持办法》共十七条,涵盖促进琴澳跨境物流货源集聚、支持进出口业务场地经营、吸引经营主体使用合作区仓储空间、鼓励使用澳门机场横琴货站、支持澳门提升航空货运国际竞争力、澳资企业和“育苗培优”企业支持、鼓励跨境航空物流人才培育、完善跨境航空物流专业人才生活保障等多方面举措,通过多项扶持措施,降低航空物流运营成本,吸引物流企业集聚,提升澳门航空货运国际竞争力。

降低航空物流运营成本
《扶持办法》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利用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前置货站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按照每公斤1元给予补贴,每个申请主体每年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为降低航空物流运营成本,《扶持办法》提出三项措施:一是支持进出口业务场地经营,对符合条件的场地经营企业,按年度实际发生的场地服务设施经营和维护成本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00万元;二是吸引经营主体使用合作区仓储空间,按租金价格的50%予以补贴(取评估价与实际价较低者),每年最高100万元;三是鼓励使用澳门机场横琴货站,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使用横琴货站产生的进出口货物操作处置费给予30%的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

支持澳门提升航运竞争力
《扶持办法》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委托澳门航空运输企业或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通过横琴口岸及澳门国际机场运输进出口货物的,按照运费总额的12%给予补贴,每个申请主体每年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扶持办法》特别对澳资企业和“育苗培优”企业给予120%的补贴标准,充分体现合作区对澳门企业的倾斜支持,加强澳琴产业协同,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培育跨境物流专业人才
根据《扶持办法》,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航空物流经营主体为人才提供相关培训的,人才完成全部课程、通过考试并入职相关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六个月的,按培训费的80%且每人最高不超过4000元给予补贴(含授课费、资料费和证书费,不含差旅住宿餐饮),每人仅限一次。同时,对聘用跨境航空物流专业人才在合作区工作的,该人才可申请每人4万元生活补贴,按前两年每年30%、第三年40%的比例发放。
《扶持办法》的出台,将有效降低航空物流运营成本,吸引物流企业集聚横琴,提升澳门珠江西岸国际航空运输枢纽(港)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航空运输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 | 记者 张芷瑜
图 | 受访者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