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剧立法有新进展:力争列入2027年广东省人大立法规划
8月4日,羊城晚报记者独家获悉,备受关注的粤剧保护传承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建议稿)》已开始起草。相关单位正在力争推动该条例列入2027年广东省人大立法规划。

多地立法保护地方戏曲
近日,国内多个省份立法保护地方戏曲有了新成果。
其中,7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昆曲保护传承条例(草案)》。这是江苏首部戏曲类省级立法,用白纸黑字的法规为600岁的昆曲穿上“法治铠甲”。
8月1日,《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河南首次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形式系统规范一个戏曲剧种的保护传承发展,标志着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
在广东,立法保护传承粤剧艺术的呼声也一直不断。粤剧,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岭南文化核心标识与粤港澳大湾区文化纽带。2017年,广东省出台政府规章《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该制度多年来有效保障粤剧传承发展。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粤剧艺术的保护传承又涌现出来新的问题,因规章层级有限,人才断层、精品创作、基层院团扶持、青少年普及等现实难题仍需更高层级地方性法规予以破解。
2025年,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副院长罗丽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条例》的议案,旨在引领粤剧焕发新活力。该议案得到了广州团30多位代表的联名附议。
作为文化大报,羊城晚报也通过报道对此事进行呼吁,详见报道《广角 | 为粤剧创新立法,让“南国红豆”好戏不断!》
已起草条例草案建议稿
记者了解到,广东相关部门正在努力推进《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条例》的立法工作。
8月4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副处长陈文辉、广东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林凤海一行,前往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走访座谈,与省人大代表罗丽交流,合力推进粤剧保护传承立法研究工作。

据介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已委托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承担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立法研究项目。
团队前期全面评估现有规章实施成效、梳理省外戏曲立法经验、起草《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建议稿)》,完成了前期调研与文稿编制工作。陈文辉表示,本次座谈旨在吸纳文艺创作一线、人大履职层面的真知灼见,打通立法调研与舞台实践壁垒,让法规条款符合院团发展、人才培育、市场传播真实需求。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是唯一专门培养粤剧高职人才的院校,设有粤剧学院五年一贯制、八年一贯制多学制戏曲专业,以及大湾区粤剧艺术传承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长期深耕粤剧人才培养、剧目整理与理论研究。
林凤海表示,该校将发挥办学专业优势,整合师资力量开展调研,重点围绕院校人才输送、校团协同育人、传统剧目活化、非遗普及教育等维度形成立法对策建议,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和有关单位完成立法支撑任务,以艺术教育助力岭南戏曲法治化保护。
用法治力量守护粤剧文脉
罗丽结合多年一线创作、调研及人大履职经历,剖析当前粤剧传承现状,包括基层民营剧团扶持机制不完善、青年演员培养保障不足、传统曲本档案数字化保护缺乏制度约束、粤剧进校园长效机制缺少硬性规范等。
她指出,《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条例》需强化院团扶持、传承人保障、剧本创作激励、跨区域协同传播等条款,兼顾专业院团与民间私伙局发展,打通粤剧传承全链条法治保障通道。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还围绕法规框架设置、重点制度设计、实践案例融入、后续联合调研安排等交换具体意见。下一步,各方将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整合文艺创作、行政管理、职业教育、人大监督多方资源,推动立法成果符合广东戏曲发展实际。
“期待粤剧保护传承立法工作能早日取得成果。”罗丽告诉记者,希望以条例立法为契机,落实《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部署,用法治力量守护粤剧文脉,推动“南国红豆”守正创新、代代相传。
文 | 记者 黄宙辉
图 | 受访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