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红树林中心正式运行
国际红树林中心正式运行
7月26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国际红树林中心第一次理事会会议暨揭牌仪式在深圳举行,标志着国际红树林中心从全球倡议正式进入实体化运行阶段,展现了中国政府在推动全球红树林保护政府间协同方面的务实与担当。

2022年11月,中国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提出倡议,在深圳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
2023年9月,《湿地公约》第62次常委会将国际红树林中心确立为区域动议。
2024年11月,首批18个意向成员国代表在深圳共同签署《关于成立国际红树林中心的协定》。
2026年6月,该协定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国际红树林中心共拥有8个成员国和13个签署国,覆盖亚洲、非洲、美洲等全球红树林主要分布区域。
红树林是重要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在维护海岸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促进沿海社区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红树林保护,颁布实施湿地保护法,设置红树林保护条款,为红树林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建设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将红树林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或自然保护地实行严格保护。强化红树林地用途管制,从严管控涉及红树林的人为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红树林的违法行为。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和红树林保护修复五年专项行动,强化区域协同、部门协同、陆海统筹,综合施策、一体推进,采取营造修复、退塘还林等措施,全面加强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中国红树林面积达3.17万公顷,较本世纪初增加44%,是世界上少数实现红树林面积持续增加的国家之一,红树林的生态完整性、生物多样性与蓝碳固碳能力显著提升。
作为全球首个致力于红树林保护与合作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红树林中心旨在推动红树林保护、修复、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全球合作与共同行动,深入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守护地球珍贵的红树林资源。中心筹建4年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编制全球红树林资源现状与重点问题报告,围绕蓝碳政策、市场机制、生态治理、社区参与和投融资建设等内容开展研究。举办6期红树林保护修复国际研讨班,累计吸引30个国家的137名代表参加,促进了全球红树林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搭建了开放包容、务实高效的国际合作平台,推动形成全球红树林保护合力。
《湿地公约》秘书处高度评价中国政府在推动国际红树林中心建立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强调公约秘书处将积极支持国际红树林中心及其成员国开展合作。中方代表表示,中国政府将携手各成员国,紧扣中心战略规划,深化交流合作与数据共享,联合开展科研攻关、能力培训与示范项目,助力各国提升红树林保护管理水平,共同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贡献力量。各签署国代表指出,国际红树林中心作为《湿地公约》框架下具有独特意义的区域动议,将为各方加强政策交流、技术合作和经验分享,促进全球红树林保护修复与可持续利用提供重要平台。
来自国际红树林中心的成员国、签署国和观察员机构的代表出席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战略计划、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文件,任命国际红树林中心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国际红树林中心秘书处正式落户深圳。
我国红树林面积达3.17万公顷
每年的7月26日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的“世界红树林日”。近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获悉,自《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印发实施以来,我国完成新营造红树林约11600公顷(17.4万亩),是全球少数红树林面积持续增加的国家之一。
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红树林面积已增至3.17万公顷(47.5万亩),比本世纪初增长了约44%。在资源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也得到明显提升。目前,超过90%的红树林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红树林保护法律制度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相继制修订出台。
此外,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持续拓宽。沿海相关城市积极探索碳汇拍卖、司法碳汇等模式,拓展红树林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并通过“红树林营造+生态养殖”耦合模式、科普研学、生态旅游等方式,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效益双赢。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将编制出台《红树林保护专项行动方案(2026—2030年)》,为地方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指引,守住红树林生态安全边界,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巩固红树林营造修复成效,改善红树林生态状况,推动红树林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文 | 记者 宋王群 宋诗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