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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退款”榴莲商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女子被行拘7日

金羊网综合 2026-05-16

近日,河南濮阳一销售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称遭山东德州一买家恶意“仅退款”,两次驱车1600公里赴山东德州维权,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5月15日,商家“程大叔”发视频公布行政处罚结果:现查明违法行为人于2026年4月26日花费190.71元自商家处购买冷冻榴莲肉,后伪造榴莲肉霉变图片,向商家提供虚假反馈,骗取全额退款。依法对嫌疑人处于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违法所得190.71元予以追缴。

此外,对于是否提起诉讼,“程大叔”表示要看对方的认错态度。

恶意“仅退款”数额巨大追刑责

以电商平台上的“仅退款”服务,进行恶意薅羊毛非法牟利的案例并不鲜见,《法治在线》就曾多次报道过相关案件,一些薅羊毛者因诈骗或干扰经营而获刑。

在《法治在线》报道过的案例中,买家陈某在三年内恶意退款2700余次,波及900多家店铺,严重扰乱商家正常经营秩序,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浙江宁波一起判例中,被告人王某利用多个账号虚假下单7000余单,申请仅退款后截留商品转卖,涉案金额64万余元,最终获刑十年六个月。

整治“仅退款”乱象多项条款提供监管依据

今年2月1日,《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于网络平台交易的多种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平台该如何正确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多项条款为整治网络交易恶意“仅退款”乱象提供明确监管依据。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损害其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明确了平台处理售后纠纷需保障商家申辩权与举证权,合理分配双方举证责任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根据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采取对其权益有负面影响的措施的,应当告知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平台规则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设置便捷的申诉渠道。

(综合自央视新闻、都市现场、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