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

“五一”假期警惕“病从口入”!官方提醒:这5种“食物”千万别乱吃

金羊网 2026-05-01

连日来,广州在“下雨”和“高温”模式间反复切换,湿热天气不仅体感不适,更为微生物滋生提供了温床。为防范米酵菌酸中毒、毒蘑菇中毒、断肠草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以下5种高危“食物”要特别注意,科学饮食、安全第一。

湿米粉类:当心“米酵菌酸”致命毒素

河粉、肠粉、粿条、米线、濑粉等湿米粉,在高温潮湿环境下极易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米酵菌酸。该毒素耐热性强,日常烹饪温度无法破坏,中毒后潜伏期短、发病急,可导致多器官衰竭,病死率高。变质湿米粉可能无明显异味,难以凭借感官判断。

消费提示:

选择正规超市或证照齐全的农贸市场,不买无证摊贩的散装湿米粉。

预包装产品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检查有无酸败、霉变、发黏。

购买后立即冷藏(0至4℃),并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

发现酸味、霉味、黏滑感或拉丝现象,立即停食。

食用前彻底加热,但需注意加热无法消除已产生的米酵菌酸。

久泡的木耳、银耳也存在同样风险,建议现泡现用。

每年5至10月是米酵菌酸中毒高发期,存放超过24小时的湿米粉尽量不食用。

野生蘑菇:不采不食

我国已知毒蘑菇超过500种,部分与可食用蘑菇外观极为相似。广州常见的剧毒蘑菇——白毒伞,中毒潜伏期6至12小时,早期出现呕吐腹泻,随后进入“假愈期”(症状短暂缓解),之后肝肾功能急剧衰竭,死亡率极高。

消费提示:

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任何野生蘑菇。

到正规超市或市场购买人工栽培的食用菌,拒绝“野生杂菌”“山野珍菌”。

餐饮单位严禁采购、加工野生蘑菇;学校、单位食堂、集体聚餐严禁提供。

常见误区:

颜色朴素也可能剧毒(如白毒伞);有虫咬不代表无毒;银针、大蒜试毒毫无科学依据;高温煮熟无法去除鹅膏毒肽等剧毒毒素。如果出现“假愈期”不代表康复,须住院观察。

断肠草(钩吻):与五指毛桃、金银花极易混淆

断肠草全株有毒,根、茎、叶毒性最强,误食少量即可致死。其根常与五指毛桃缠绕生长,花金黄色常被误认为金银花,屡有煲汤中毒致死案例。

消费提示:

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任何来历不明的野生植物作为食材或泡制药酒。

购买五指毛桃、金银花等,务必选择正规药店或食品经营单位,不买流动摊贩产品。

金银花初开白色后转黄色,唇形花冠,有清香;断肠花呈黄色、漏斗状、簇生,无清香。

五指毛桃根有椰奶香,味微甘;断肠草根棕褐色,味苦,无椰奶香。

煲汤后感觉汤味异常(苦或麻辣),立即停止食用。

严禁使用不明植物根茎泡制药酒。

断肠草中毒死亡率高,误食后必须争分夺秒就医,切勿自行服用“解毒偏方”。

河豚:毒性极强,无特效解毒药

河豚毒素毒性为氰化钠的1000倍以上,耐高温,常规烹饪无法去除。主要分布在肝脏、卵巢、皮肤、肠、血液中。中毒后口唇麻木、四肢麻木、呼吸困难,可在数小时内因呼吸麻痹死亡。目前,无特效解毒药。

消费提示:

只能食用合法来源的河豚:目前我国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必须购买经备案加工企业生产的包装产品,包装上应附带可追溯二维码。

严禁食用野生河豚,国家明令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豚。

严禁自行处理活河豚,不在路边摊、流动摊贩购买任何未经正规加工、无包装标签的河豚产品。

“拼死吃河豚”不可取,每年仍有因食用野生河豚或处理不当导致死亡的案例。

小龙虾:食用不当可引发横纹肌溶解症

小龙虾若处理不当或食用过量,可能引发横纹肌溶解症(哈夫病)、过敏、寄生虫感染等问题。食用后数小时内出现肌肉酸痛、乏力、酱油色尿,严重可致急性肾衰竭。虾头易富集重金属,未充分煮熟可能携带肺吸虫。

消费提示:

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不买流动摊贩的小龙虾。

虾身异常白净且闻起来有刺激性气味的请勿购买。

自行烹饪:购买活虾,彻底刷洗,去除虾头、虾线,100℃煮沸至少10至15分钟。

一次食用不超过1斤,不暴饮暴食。过敏体质、痛风、高尿酸血症、肾功能不全者不宜食用。

不宜与啤酒大量同食,易诱发痛风急性发作。

疑似中毒怎么办?

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发麻、头晕、视力模糊等疑似中毒症状,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停食催吐: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意识清醒且未出现抽搐或吞咽困难时,可尝试用手指刺激咽喉部催吐。但若出现抽搐、昏迷、吞咽困难,或可能是河豚、断肠草中毒,禁止催吐,以免窒息。

2.立即就医: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告知医生食用的食物种类。对河豚、断肠草、毒蘑菇、米酵菌酸中毒,时间就是生命。

3.保留样本:保留剩余食物、呕吐物或包装袋,以便毒素鉴定和救治。

4.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文、图|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穗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