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免费试吃吃出蟑螂,获赔1000元
很多人都参与过平台的免费试吃:顾客享受美食福利,商家获得宣传流量,本是双赢的好事。可一旦餐食里出现异物、卫生不达标,商家能否以“免费”为由免除责任?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食品安全责任纠纷,判决餐饮公司赔偿1000元。
林先生通过某餐饮点评平台抽中了一家餐饮公司提供的“双人套餐”免费试吃资格。某日,他和朋友前往该餐厅就餐,没想到在用餐过程中,竟在餐品中发现了一只蟑螂。
林先生当场向店员反映情况,店员提出可以重新上一锅,被他拒绝。随后,林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和12315平台投诉,后将平台和商家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平台重新提供一次免费试吃机会。
平台方认为其已审核商家资质,其无权监管具体经营活动,不应担责;商家则认为,林先生未及时提出异议,且试吃是免费的,索赔1000元太高,拒绝赔偿。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餐饮公司赔偿林先生1000元。平台方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法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便是无偿提供的服务,提供者仍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设定了严格责任——无论消费者是否支付对价,食品安全标准都不可降低。
法官强调,部分经营者误以为“免费试吃”是促销赠品,出现问题可以“一免了之”。但在法律上,免费试吃属于商业广告行为的一部分,目的是获取用户评价、吸引潜在客流,本质上仍是一种经营行为。经营者从中获益流量、口碑、数据等利益,也须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法官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这样理性维权:
一是及时固定证据。就餐中发现异物,立即拍照、录像保存现场情况,并当场向商家反映。必要时,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平台客服介入。
二是明确法律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哪怕不花一分钱,消费者也可要求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三是选择正规渠道维权。协商无果时,可通过12315平台、消协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注意保留消费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以便高效维权。
文|记者 鄢敏 通讯员 马嘉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