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回应“公职人员兼职送外卖”,其实公职人员可做这些副业→
近日,四川遂宁船山区某单位公职人员孙先生表示,近几日利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送外卖,引起不少网友讨论。
据报道,孙先生从消防员转业后,在遂宁船山区某单位工作。其所在单位下发了公职人员可以做副业的相关通知后,他向单位提交“从事副业”的相关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后,他开始下班后兼职送外卖。
“送外卖感觉像打游戏,接任务、出发、完成任务、得到奖励。”孙先生说,他通常晚上8点左右开始接单,平均每天送三个小时左右,一天能赚100多元。
关于该公职人员送外卖一事,7月23日,遂宁市纪委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我们这边已经了解到这个事情,后续情况建议以官方通报为准。”
公职人员禁止干这些副业
但可以跑滴滴、送外卖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能否从事副业?”这一话题备受关注。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副业性质综合判定。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从事副业合规与否
关键在这几条“红线”
禁止从事的副业包括:
1.“挂证”取酬:将职称证书挂靠给公司获取报酬,违反廉洁纪律,若涉收受好处费可能涉嫌受贿,所挂靠企业出问题时持证人或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借“理财”名义违规圈钱:党员、干部进行证券投资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但不得违规从事相关活动,如违规买卖股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通过信托产品等非正常获利等。
3.有偿中介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为双方沟通信息、提供便利并收取财物,属违规营利活动。
4.违规兼职:未经批准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5.揽私活:利用“公家”资源结交的社会关系“揽私活”,拿着国家发放的薪酬在外“挣快钱”,如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等。
6.其他违规营利行为:除上述外的其他营利性活动,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
以下6个适合公职人员的副业方向
合规增收不踩线
在一定条件下的合规兼职:
1.体力劳动:如跑滴滴、送外卖等,需利用业余时间且不影响工作,且需提前向单位书面报备并获批准。
2.投稿赚稿费:通过撰写文章、小说、散文等,向杂志、自媒体平台或出版社投稿获取稿费。
3.自媒体运营:开通个人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分享职场经验、生活技巧等内容,通过流量分成或广告合作获得收入,需注意内容不得涉及敏感话题,收入需申报。
4.专业技能服务:若具备维修、设计、编程等技能,可接小型私活(如家电维修、PPT制作等),需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5.健身/培训教练:若有健身教练、教师资格等资质,可兼职健身房教练或开设线上课程,但需避免利用职务资源招生。
6.农产品种植/养殖: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家庭农场种植或养殖,销售农产品(如蔬菜、家禽),需注意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需注意的是,公职人员从事兼职应当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与职权相关的营利活动,同时报备单位,确保副业不影响本职工作,避免因疲劳或时间冲突引发纪律问题。
(综合自红网、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