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
(2)《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
(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严厉打击在本市水域非法装卸排放建筑废弃物行为的通告》;
(4)《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办法》;
(5)《建筑废弃物运输 车辆标志与监控终端、车厢规格与密闭》(DB4401T 1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