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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应享有哪些工资待遇?

2020年04月29日 17:45:09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简称新《意见》)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意见》规定的基本用工成本包括: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环卫工人工龄工资、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国家法定节日和环卫工人节日慰问金、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等构成(不含因劳动用工而产生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费用)。


目前,全市环卫工人月基础工作标准为2520元。一类岗位津贴、二类岗位津贴、三类岗位津贴标准分别20元、18元、15元。

为了提升环卫工人队伍中老员工的获得感,《意见》中规定,工龄工资应根据环卫工人参加环卫工作的年限分档计算。

(1)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以环卫工人参加环卫工作的时间为起点,按照环卫工人的实际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视同一年工作年限;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工作年限。

(2)工龄工资标准
根据《意见》要求,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基数为每个月30元,累计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个月增加30元。环卫工人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5年及15年以上的,工龄工资固定为每月450元,不再递增。


其他规定:

《意见》鼓励企业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激励提升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对完成工作突出的工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的工人进行绩效减发。
《意见》增加了技能岗位补贴的内容。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的市场需求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标准及组织技能培训。